TikTok正式起诉美国政府 起诉书里都说了些什么?
在45天限期之内发起诉讼的一个目的是:因为封杀令和案情直接相关,原则上,在法官下达判决之前,封杀令应该被暂时冻结。 这一步操作可以通过 TikTok 一方提交动议的方式实现。当然,被告一方也可以反对该动议,最后要看法官的判决和意见。 字节跳动之前表示过,希望能通过法庭获得公平的对待。这也是它争取公平对待的唯一机会。 只要能够进入法律流程,拖得越久,能够为 TikTok 争取到的时间就越多。 怨起 CFIUS 字节跳动作为一家中国公司,尽管在中美互联网市场叱咤风云,但面对美国政府还是稍显稚嫩。 在收购 Musical.ly 的时候,字节跳动绕开了 CFIUS(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没有提交审核。 美国科技媒体 The Information 的:“如果交易方之前并未主动向 CFIUS 申报交易并通过其审查流程,美国总统甚至可以在交易完成后撤销有关交易。这是特朗普借 CFIUS 向字节跳动发难的政治合理之处。” 事实上,就算 CFIUS 已经批准的,而且是已经完成的外资收购,仍然可以在多年之后驳回。昆仑万维收购 Grindr 的例子就是如此。 CFIUS 是一个美国财政部等多部门协调组成的高级别监管机构,有着对一切涉及外资收并购和投资的最终否决权。 CFIUS的工作方式颇为神秘,在审查程序和标准上的关键概念模糊、审查程序不透明、标准不确定,却拥有极宽的管辖范围和极高的自由裁量权——就连字节跳动收购总部在上海的 Musical.ly,它都管得着。 字节跳动内部信源曾告诉 PingWest品玩/硅星人,CFIUS 针对 Musical.ly 的收购调查过程严重缺乏合理披露。 对于 CFIUS 为什么做出要求字节跳动出售 TikTok 业务,以及凭什么将这个服务器和数据位于美国和新加坡的应用、这家一直维持着用户数据安全、平台中立和透明度的公司和其产品,定义成“国家安全威胁”——CFIUS 既不主动提供做出结论的依据,也从不回应投资者要求提供依据的请求,基本上是个黑箱。 CFIUS 的法律依据是美国《国防生产法》、《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等。其中,后者将 CFIUS 调查对象范围扩大到了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外国投资行为。 核心问题是 CFIUS 从未对外国投资的“国家安全”风险做出过足够清晰、统一的界定。 CFIUS 由美国财政部领导和协调,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国务院等多部门参与。 在本质上,今日 TikTok 起诉美国政府的行为,想要挑战的不是剥离 TikTok,它想要挑战的,是 TikTok 被完全封杀的可能性。 张一鸣在他最近的第二封内部信里提到了一个关键细节:美国真正想要看到的,不是逼字节跳动卖掉 TikTok,而是 TikTok 的完全封禁。 如果 TikTok 可以继续在美国存在,卖掉只是一种暂时的体面退让,绝不是失败。 只有 TikTok 被完全封杀,才是字节跳动绝对不希望发生的结果。这也是为什么它要穷尽一切手段抵抗: 包括在出售 TikTok 的谈判桌上尽力斡旋,当然也包括走法律途径,让一切昭然天下(在美国,法庭文件是完全公开的)。 抵抗的目的不是玉石俱焚,而是不让发动战争的一方实现它本来的目的。 (编辑:晋中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