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大安:大数据思维改变人类认知的经济学分析
现有的理性选择理论有关动机和偏好的分析和研究(这里集中于偏好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偏好如何界定和形成以及如何随认知和效用期望调整而发生变动等方面,并且这些分析和研究是采用“个体行为”为基本分析单元的个体主义方法论。在大数据时代,虽然个人、厂商和政府的选择偏好仍然是追求最大化,个体选择行为仍然是整个社会选择的基础,个体主义方法论仍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存在合理性,但互联网平台改变了选择偏好的形成过程和机理。具体地说,现今人们的选择偏好已不是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意义上的选择偏好,而更多地表现为是一种以最大化为底蕴的具有趋同化特征的偏好。例如,某种产品投资或消费的介绍会和研讨会,对某种产品投资或消费的点赞和评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于某种产品投资或消费的统计数据,专家和新闻媒体对某种产品投资或消费的评说和报道,等等,都会成为人们选择偏好出现一致性的催化剂。因此,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跳出抽象模型分析,已经在偏好分析上具备了大数据思维的条件和基础。
智慧大脑与非智慧大脑的区别,在于能对人们消费和投资的偏好展开大数据分析,能通过大数据的搜集、整合、加工和处理,运用云计算得到来自不同维度数据之间相关性的精准信息,以至于能获取建立在大数据分析基础之上的认知。从理论上来讲,偏好会影响认知但不能决定认知。就偏好影响认知而论,它主要是通过利益诉求、情感驱动、身心体验和时尚追求等对认知产生诱导或牵引作用。但在非大数据时代,这些诱导或牵引作用无法数据化,于是经济学家对偏好影响认知的研究便只能以抽象模型来描述。大数据思维对偏好影响认知的处理,是使用以许多简单而相对具体的模型取代高度抽象的单一模型,运用数据驱动法来设置参数和模型,对利益诉求、情感驱动、身心体验和时尚追求等偏好特征进行解读,这样便实现了很多非数据化信息的数据化,从而使以偏好为基础的在理论上对认知变动的研究有了新的分析路径。
阿里巴巴公司正在奋力打造的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新零售”模式,是以大数据分析和运用的阿里云平台为背景和依托的。这个模式试图通过充分搜集、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已发生的历史消费数据,正在发生的现期消费数据和有可能发生的未来消费数据,捕捉人们消费偏好的动态变化,以期构建符合大数据思维的全新商业业态。撇开新零售模式在运营过程中的诸如数据处理、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运用等技术问题,仅以该模式对人们消费行为的系统梳理、分级整合及相关处理来说,它无疑会在引领人们消费行为的同时促动消费趋同化偏好的形成。尤其值得关注和研究的是,随着该模式运营所积累的数据量全然达到大数据的标准,人们的消费认知将会在消费趋同化偏好的导引下发生变化,这种情形不仅会发生在消费领域,投资领域也会出现投资趋同化偏好。很明显,趋同化偏好具有共性特征,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对个体选择偏好的否定,对于这种偏好所导致的认知应该怎样理解呢?这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厂商的投资选择偏好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一永恒的事实不妨碍或排斥投资趋同化偏好的形成。一般来讲,大数据发展初期的互联网平台对选择趋同化偏好形成的作用力,在消费领域要比投资领域来得更加直接和迅速。究其原因,是两大领域的机会成本和风险程度不同的缘故。但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和机器学习等的充分发展,智慧大脑有可能对历史、现期和未来的大量投资数据进行搜集、整合、加工和处理,有可能通过云计算集约化模式来分析不同维度数据之间相关性而获得精准信息,同时,智慧大脑会根据市场“行为数据流”折射出“想法数据流”而产生预见能力,寻觅和遴选出高收益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标的。若此,智慧大脑投资选择的胜算率(利润率)将会大大提高,厂商会效尤智慧大脑进行投资选择,从而出现投资趋同化偏好。经济学曾经对诸如“羊群效应、蝴蝶效应、从众行为、信息重叠”等现象有过许多研究(罗伯特希勒,2001),但严格来讲,这些研究是描述性的,不是联系偏好和认知等的分析性研究。
消费和投资的趋同化偏好主要是针对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选择行为方式而言的,它不改变消费和投资选择偏好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性质规定,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在将来大数据充分发展的鼎盛时期,消费和投资的趋同化偏好会改变认知形成过程,这可以从两种意义上来理解:1、从原先通过对信息进行搜集、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来获取认知,转变为通过对数据的搜集、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来获取认知;2、消费者和投资者的认知不再是自己独立思考和理智判断的产物,而是在趋同化偏好的驱动下认同智慧大脑的认知。关于第一点,大数据思维的认知之所以会取代独立思考和理智判断的认知,乃是因为它能够运用云计算集约化模式将消费和投资的历史数据、现期数据甚至未来数据进行分类处理和相关性分析,能够运用数以万计的计算机服务器对特定事物的因果关系展开深度机器学习,从而通过分类和归纳不同维度数据而得到精准信息(精准医疗就是基于此原理)。人类对因果关系探索的手段和路径发生变化,认知的形成过程及其机理就会发生变化。
关于第二点,消费者和投资者在未来放弃对信息的搜集、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认同和效尤智慧大脑的认知来进行选择,这可理解为是他们进行效用比较(投入与收益)时的“幡然悔悟”。尤瓦尔赫拉利(2017)有关一切有机和无机实体都可以运用算法来解构的前景预期,(吴军,2016)关于未来制造业、农业、医疗、体育、律师业甚至新闻出版业都将由大数据统治的观点,凯文凯利(2014)以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为分析底蕴对新经济十大重要准则的论述,均认为具有大数据思维且不作出主观判断的智慧大脑将是未来世界的操控者,而Master和AlphaGo战胜世界顶级围棋高手的实践,则显露了人工智能完全有可能战胜人脑的端倪。现实中的普通消费者和投资者通常只是依据有限或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消费和选择,经济学家也只是根据有限或不准确的信息进行因果关系分析而得出认知,因此,相对于智慧大脑的选择效用,消费者和投资者是相形见绌,经济学家的理论见解和政策主张往往不吻合实际。
智慧大脑是运用大数据思维而超越一般智人大脑的大脑。不过,从性质上来讲,极少数拥有智慧大脑的人通过对数据的搜集、整合、分类、加工和处理所得到的认知,仍然属于人的认知。需要强调指出的是,这种认知不同于经济学理论及其他社会科学理论所阐述和论证的认知,它是在大数据思维驱动下的人类认知。对于这种新型认知的理解,如果我们结合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对其展开解说,则有着基础理论的分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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