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府:依托数据中心建设,引进云计算巨头
(二十三)推进北斗导航、物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北斗导航等空间信息技术发展,加快推进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贵州分中心建设,发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的作用,在地灾防治、道路交通、全域旅游等领域推广北斗导航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位置服务精度。加大窄带物联网(NB—IoT)部署力度,增强接入支撑能力。开展物联网试点示范,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水、电、气表智能计量、公共停车管理、环保监测等为切入点,逐步拓展应用行业和领域范围。到2020年,全省物联网基础网络基本建成,物联网应用成效明显。(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安全保障,提升数字安全防控能力 (二十四)强化大数据发展安全保护。强化对大数据、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政务数据资源的安全保护,建立健全贵州省大数据安全组织、预防、监管保护、应急处置、技术防护、技术服务、人才教育培养、工作保障等“八大体系”,着力解决虚拟机逃逸、多租户数据保护、虚拟网络边界模糊等云计算环境下产生的新型安全问题。应用推广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建设大数据安全靶场,开展大数据与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初步建成“人+系统”的安全体系。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大数据与网络安全的保障体系,保障水平达全国前列。(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十五)建立健全安全机制。健全云计算、网络安全风险预警、报告、情报共享和研判处置机制。建成全省大数据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平台,建立政府和企业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大数据及网络安全挖掘分析和态势感知。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与服务安全审查制度,推进分类审查、检测和管理,加强对产品安全性和可控性的审查。开展数据应用综合防范,筑牢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防线。(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委网信办) (二十六)强化云安全服务。推动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创新云安全服务模式,建设基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平台,实现对各类安全事件的智能化识别、预警、研判和处置。推广自主可控安全产品和服务,持续面向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安全企业开展云安全、数据安全、基于大数据安全分析、移动端安全的网络安全试点示范,构建涵盖安全产品研发、安全测评、安全认证、安全运维、态势感知、威胁情报分析等环节的云安全服务体系。(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委网信办) 七、完善支撑体系 (二十七)开展前沿技术攻关创新。围绕EB级数据存储挖掘、块数据与区域治理、多源数据融合与集成、公共大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发布大数据技术榜单,引导开展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基础前沿技术攻关,形成一批技术成果。围绕集成电路、基础通用软件、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领域,着力突破一批数字技术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技术,形成一批数字技术关键技术研发成果。围绕数据库、区块链、量子通信、国产密码升级改造、可复用软件模块构件仓库及共享平台、数据共享开放、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领域的先进数字技术,推动北斗导航、遥感等空间信息技术发展。(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十八)积极打造创新平台。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领域的双创平台,组建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汇聚全球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创新创业企业和人才。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共建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研发平台。申建国家超算贵安中心、国家生物医学大数据中心、SKA亚洲区域中心,筹建科学数据中心。引导建立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联盟,汇聚多方资源,推动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十九)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注重精准引才、强化团队引才、拓展柔性引才,深入实施“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黔归人才计划”“黔灵访问学者计划”三大引才计划和“人才乐业工程”。认真落实我省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发布引才目录,构建平台揽才、赴外招才、活动引才、项目聚才的立体引才网络,有针对性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人才”、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取挂职、任职、市场化招聘和柔性引才等多种方式,引进一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运用大数据、互联网+打造没有围墙的科研院所,推广“智力收割机”模式,推行技术榜单制,开展百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等,广纳天下英才。(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三十)加强人才培育培训。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改革人才使用评价机制,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强化人才激励机制,依托重大研发任务和基地平台建设,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数字人才。鼓励我省高校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培育复合型、实用型和创新型人才。加强干部数字教育和培训,培育一批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的干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十一)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各地各部门利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数字贵州建设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和应用示范的支持力度,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创业发展给予优先支持。建立覆盖创新链、产业链的多元化政府资金投入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和推广。(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三十二)强化金融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开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成立一批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投资基金,共建多层次投资体系。鼓励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银行、投资、担保、保险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发展,加快完善“投、保、贷”一体化投融资服务体系,创新科技金融产品,推动科技企业创业创新。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对大数据企业担保力度,降低大数据企业担保费率。鼓励符合条件的大数据企业依法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金融办) (编辑:晋中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