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号转网违约金1.8万?“天价靓号”问题待解
12月1日开始生效的《携号转网服务管理规定》中,工信部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将携号转入用户视同为本网新入网用户,严格落实电话用户实名登记有关规定,并确保携号转入用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权利。” “我们希望的是,携出有赔付,携入有低消。”此前,中国移动市场部相关负责人在与新京报等媒体进行座谈时也表示,对于“携入有低消”,很多人不理解,但这个办法确实能够防范“贩号”行为。如果携入没有低消,“号贩子”或者一些摸透了规则的“靓号”用户就可以在缴纳一定违约金后,转入另一个运营商,再将号码进行私下交易。这将使得运营商掌握的“靓号”资源大大减少,而用户和第三方公司进行的私下交易将催生出一个新的、更大的“靓号市场”。 不过,该负责人表示,经过与工信部的协商,运营商最后还是以用户利益为重,接受了用户携入不能有低消的规定。 付亮认为,在国家不承认“靓号”和市场追捧“靓号”的矛盾下,有必要反思当下的“靓号”制度。不仅仅是运营商和用户要进行协商,也需要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政策规范“靓号”市场。 相关阅读: 携号转网叠加5G商用 三大运营商的运营数据都还好吗? 中国电信IT存储集采结果公示:中兴、华为、浪潮等中标 (编辑:晋中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