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之源——百年品牌发展简史(1)
1960年,美国市场营销协会给品牌的定义是“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借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服务,并使之与同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区别开来”:
我们会发现,营销之父菲利普·科特勒在1967年成书《营销管理》(第11版)中,对品牌明确的定义是符号和承诺,品牌的目的是区隔和销售:“一个名称、术语、标记、符号、图案,或者是这些因素的组合,用来识别产品的制造商和销售商。它是卖方做出的不断为买方提供一系列产品特点、利益和服务的允诺”。 (图片来自互联网) 他认为“由于消费者视品牌为产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品牌能够增加产品的价值”,同时,“建立品牌在许多方面有利于购买者”,“也给销售者带来许多优势”。 他还特别论述了品牌资产的概念。“有魅力的品牌名称能引起强烈的消费者偏好”,“一个有影响力的品牌往往有很高的品牌资产”,而这种品牌资产的高低“取决于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品牌知名度、品牌所代表的质量、品牌辐射力的强弱和其他资产,如专利、商标和商业渠道”。 “高价值品牌能为企业带来许多竞争优势”,“是企业主要的持久资产,比企业的产品和设备都要意义深远”。 在他的概念影响下,品牌很重要,但仅仅是很重要,只是营销的一部分和4P一样重要的一部分。 蓝多湖的印度女孩、快乐的绿巨人、老虎托尼……,像这样的符号代表着正宗和优质,开始成就一个个品牌传说。 (图片来自互联网)
50年代初,达彼思广告的董事长罗瑟·瑞夫斯提出了著名的USP理论——独特的销售主张。 这一理论强调,每一则广告必须向消费者提供一个主张,让其明白购买广告中的产品可以获得什么功效和利益。 这个时代,营销界高举产品观念的大旗,解决生产、价格、促销等等,而品牌界则是帮助企业解决产品面临的问题,生产什么产品,宣传什么功能。 多芬香皂凭借“含1/4的滋润乳液”打败了象牙香皂,而独立风骚30年;M&M巧克力豆是当时美国唯一用糖衣包裹的巧克力,“只溶在口,不溶在手“一个独特销售卖点,让其领先至今。 这个时代,品牌被赋予了承诺。 这个时代,很多变化还不能称之为变革,仅仅是行业的演化。但是,很多变化依然显露出它们未来的形态。 1931年,宝洁公司麦克尔罗伊,建立了宝洁品牌经理体制和内部品牌竞赛的机制,这一机制使每一品牌都具有独立的市场营销策略。注意,这是品牌第一次出现在市场营销之上。 绿巨人、印度少女、老虎……也许是最早的品牌IP或者说超级符号。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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