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国电动车产业发展白皮书
但是,雅迪和爱玛在2018年中均推出了多款高端车型,它们的售价多在6000元以上,高端车型比重的增大给原本对价格比较敏感的消费者带来了涨价的印象。另外,锂电车型比重的增加同样拉高了店面在售车型的均价水平,但大部分消费者对于电动车的心理价位预期仍然停留在铅酸车型水平,认知上的偏差也引起了消费者对于价格理解上的差异。 ●2.3.3 智能化痛点 在用户满意度调查中,智能化一项的平均用户打分也低于及格线。另外,在得分分布中,智能化一项也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现象。
通常意义上,电动车的智能化功能应当基于传感器-车辆ECU-大数据后台-用户端APP的完整数据链路,实现车辆实时定位、车况监测、行驶数据记录、用户远程控制、OTA升级等更加灵活丰富的功能。 智能化功能评价的两极分化的与目前厂商对于智能化的理解存在直接关联,以小牛、速珂、E客为代表的品牌车企已经基本上实现了上述功能,小牛甚至还基于后台大数据分析实现了具体到每一个城市每一个时间段内的小牛品牌车辆运行状况。
但是,目前市场上也充斥着很多“伪智能化”产品,它们将车辆电机自锁、无线钥匙扣、一键启动等功能均纳入到智能化的范畴中,并以此标榜自己的产品是“智能电动车”,对消费者造成了极大误导。 针对1分评价和5分评价用户,我们调查了其在用车型的价格区间。结果显示,对智能化功能非常满意的用户中,超过八成的在用电动车价格高于4000元人民币,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分评价用户所用车型的价格区间过半集中在2K-4K。 由此可见,目前真正意义上的智能电动车集中在6000元以上的高端车型中,且用户体验和满意度较好,而购买2000元以下低价位电动车的用户自身对智能化功能并不在意,“伪智能化”车型集中在2000元-4000元价格区间,而该价格区间用户对智能化功能有一定需求,认知差异直接造成了用户体验满意度的暴跌。
新国标的落地明确了电动自行车在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和使用说明书的主要技术要求以及相应试验方法,这从根本上改变了此前国标在很多细节上的缺失与漏洞。 新国标发布后,各地随之开始针对现有电动车管理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3.1 电动车管理政策现状汇总 目前针对电动车新国标出台了相应管理政策并真正落实的城市数量相当有限,主要集中一线城市、电动车保有量极大的省会城市以及其它个别城市。除此之外,绝大部分城市并没有真正针对新国标出台上牌过渡政策并落到实处。 ●3.1.1 以北京为例 一线城市上牌+过渡政策 北京对于电动车的管控政策在全国范围内拥有相当的代表性,北京模式借鉴了之前很多城市的管理经验,结合城市中电动车交通的特点,并充分考虑到可操作性和实际交通压力等问题,北京模式也成为了大部分城市治理电动车的代表。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本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取得本市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方可在本市道路行驶;本市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临时标识,并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北京市采取了3年过渡的方式逐步淘汰超标车,这样的方式一方面顾及了民众出行的实际需求,同时也相当于对整顿电动车市场提供了一个时间表。另外,在超标车的临时牌照办理上,北京市也并没有进行过多限制,线下办理点众多,并推出了线上申请渠道,极大简化了用户的办理流程。 2018年7月1日,北京市有关部门已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售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及老年代步车等产品,从源头清理违规电动车。 ●3.1.2 以南宁为例 电动车大市充分保障民众出行 南宁是我国电动车治理的典范,“南宁模式”也多次被《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推广。 目前《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仍处于审议阶段,但此前南宁市已经针对电动车用户提出了一整套的“准备动作”,包括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考试、申领车牌和行驶证以及车辆核验,同时针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更有效的治理,提出了“以学促管”、“学罚结合”的管理思路,平均每名车主和驾驶人参加一到两次以上学习,有效补齐了交通安全教育的短板。 针对超标车,结合目前的交通现状,南宁市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上更加偏向方便市民出行。由于《条例》目前还未最终定稿,所以过渡时长尚无最终定论,但根据此前征求意见稿给出的方案,南宁超标车的过渡期在6-7年左右。 此外,南宁市还从道路设施入手,给予电动车更多的道路资源和交通设施,保障电动车出行的安全与便捷。 3.1.3 以深圳为例 最为严格的禁摩限电区域 深圳在电动车管理上采取了较为严格的管理政策。与其它城市不同,深圳市并未针对电动车推出上牌政策,而是在主要区域内对除“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外一律禁行。 但深圳模式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属于个例存在,并不具备典型参考意义。 3.1.4 更多城市 尚未出台管理政策 与一线城市相比,国内绝大多数城市并未出台针对电动车和超标车的管理措施,且暂时也没有出台相应政策的计划。 (编辑:晋中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